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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日常生活的审美现象与审美本质(作者:朱志荣)

      作者:汲平2009-09-04 09:53:57 来源:中国雕塑家网

        “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话题近年开始在国内流行,这一现象不是偶然的,其中既有西方后现代理论影响的原因,又有着当前日常社会生活发展的现实背景因素。可见,这一问题的出现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做的,首先是对其价值和合理性作出积极的评价,同时也要以冷静的态度对其进行学理上的分析,并且结合中国当代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实际,对传统的理论和当下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研究者们的观点进行验证,从而得出具有学术价值的结论,为这一问题的思考提供可资参考的思想,而不能简单地跟风或排斥。
          一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的关注是很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精彩 纷呈的审美现象,以其精妙绝伦的姿态,为最广大的民众带来审美的享受,诸如家居的装修、环境的绿化、小礼品的包装等等,都在显露出艺术化、审美化的追求,这是任何精英文化所不可替代的。随着网络传媒的迅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获得了迅速的传播和交流,为日常生活的艺术化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学院派学者只把自己封闭在书斋里,只以文化经典从事审美研究,做概念的游戏,完全漠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是不能完整地把握审美现象的,其研究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对于审美现象的研究,必须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把审美活动及其研究推向崭新的领域和境界。
          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通俗的文学艺术与文化现象,也常常在审美上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人们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对温情的强烈渴望,展示自我的个性化的追求, 看二人转的休闲娱乐方式,对一束温情脉脉的红玫瑰或康乃馨的期待等等,同样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与精英艺术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学院派的书斋研究并非格格不入,审美价值从来就不是精英艺术的专利。
          雅、俗文化尽管分别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各自有着占上风、占鳌头的某一时期,但无论在审美的层面上还是非审美的层面上,他们永远都是互补共存的。雅文化不可能扼杀俗文化,俗文化也不可能扼杀雅文化。正因为有着象牙塔,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才别具着自身的特征。日常生活的艺术化,社会本身被作为艺术品来看待,都是以精英艺术作为参照坐标的。对日常生活现象作理性而深刻的研究,并不意味着会否定世俗文化的价值。形而上的学理探求,不应该、也不可能扼杀日常生活中审美活动的生机。学院派的学术方法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的研究,无论是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还是对于学术研究本身,都同样是重要的。
          其实,从审美意识的发展历史看,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化问题,不只是今天的话题。起码早在新石器时代,在陶器遍地的时候,日常生活中就已经自发地出现了审美问题,并且在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获得了独特的形上概括。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从孔孟到老庄,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一直不乏对日常生活中审美现象的关注。杰出的审美理论成果,从来都是与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相互印证的。审美理论与审美实践之间,向来都是相互制约、相互推进的关系。不管这种实践是大师的艺术创造还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实践,实践检验、丰富着理论,理论指导、制约着实践,两者互补共存,缺一不可。
          因此,我们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进行关注,自古以来都是美学研究者本应做到的份内之事,根本谈不到是一场深刻的美学革命。日常生活在随着时间的长河向前奔腾、不断更新,而审美的本质却是数千年来一以贯之的。数千年来,审美精神是无处不在的。孔子对“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的人生境界的向往,《庄子》中所提及的“庖丁解牛” ,朱光潜等人提出的“人生艺术化”的追求,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体验。日常生活和休闲中确实具有审美的价值,但它也同样是既有审美原则的体现,是欣赏者超越寻常日常生活的独特“看法”,让它们进入了审美的状态。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存在着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以纯粹的感官快适取代美感,导致美学学科的不确定,以为是在颠覆传统的审美价值,面向未来,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美学原则,其实是一个误解。美学的泛化,乃至失去自我,从而使经典美学被解构,不是一个值得表彰的现象,而应该引起深刻的反思。泛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学研究的一种堕落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并没有颠覆美学研究中的思辩价值,也没有让数千年积淀下来的美学理论在一朝之间发生表达的困难。我们不可能会在一朝一夕,蓦然回首,就发现既往的文化传统都如同过期的船票一样。任何个人和学术机构,均不能割断审美意识发展的历史和美学研究的历史。
        审美精神日新月异的日常生活,可以丰富和深化我们对审美本质的理解,可以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充实我们的美学理论,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纠正既有理论中所存在的不足,却不可能在顷刻间颠覆我们的美学理论大厦。这是数千年来美学理论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那些或不恰当地夸大当下对日常生活中审美现象研究的价值,以为是前无古人的研究,或违背审美的规律去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两者都是不可取的。
          二
          在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的研究中,我们首先应该将审美的愉快与感官的享乐区别开来。审美活动最早起源于修饰,修饰与爱美密切地关联着,但如果修饰的目的如果仅仅停留在视觉的生理快感效果上,显然还不是审美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享乐是多层次的,审美愉悦也是一种享乐。但审美愉悦是感官享乐和精神享乐的统一,而且只有实现了感受与精神愉悦的统一,感官的快适才可能是审美的愉悦。康德认为真和善是有自己的独立地盘的,而美没有自己独立的地盘,实际上也就是说,审美的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任何对象都可以进入审美的领域,获得审美的正价值或负价值的评价。日常生活也不例外。不过,一旦进入到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就跳出了现实的领域,进入到理想的境界。它至少在想象中与寻常的生活相分离了。以舞厅为例,舞厅作为一个娱乐环境,便在想象中超出了日常生活环境,独立地构成了一个理想的艺术化的境界。那种将生活与审美融为一体的大众休闲视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最新理想的追求,其实是一种审美乌托邦。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审美趣尚,乃是对具有美学原则和基本规律的运用,而不可能是一种颠覆传统美学原则的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
          后现代中的颓废思想把人生看成是一种享受消费的游戏,以对抗日益异化的现实世界,宣扬奢侈挥霍,色情泛滥,但这与审美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aesthetic本是侧重于感官的体验和享乐,但它们与伊壁鸠鲁式的及时行乐思想,与单纯的感官快适是有着根本的区别。在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和传统中,审美活动更是基于感性而不滞于感性的生命体验,是一种出神入化的对道的体验。
        日常生活中能引起生理快感的现象,虽然在生理的层面上与美感有相同和相通的一面,但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关于审美判断四个契机的论述,第一契机就专门谈到了审美的快感与感官快适的区别,指出感官的快适终究是与利害感结合着的 。这一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完全可以得到印证。纯感官的世俗享乐,包括视听之乐,以及味觉甚至嗅觉的快感,必须具有精神性或社会性的价值,方可能成其为审美的快感。美女明星的脸蛋和煽情的表演,如果只具有色情的特征,将与审美的本质是了不相关的。因此,时下有人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只是理解为生理快感和声色之乐的层面,就犯了根本性的错误。日常生活的对象在生理快感的层面上与审美有相通的地方,但并非是真正的审美。
          笔者在韩国期间,见有店面用“美学”两个繁体汉字,粗看以为是书店、学术讲座或美学研究所一类,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那是理发店美容的。美容固然与美化和审美活动相关,但如果仅仅停留在理发给人带来形式快感是不够的。豪华轿车要让人从形式上获得愉快,豪宅别墅、美女也都让人心旷神怡。但是,如果将对轿车、别墅和美女的占有性的享受看成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那么,这种庸俗化的审美趣尚便是要不得的。
          审美的心灵在体验中通过情理统一净化和升华了色情、狭隘的功利和纯技术的内涵。庸俗化的审美倾向对穷奢极欲的生理的满足,永远不能上升到审美享受的境界。那种将感官的快适等同于美感的做法,显然是违背美学常识的。物质享乐的欲求只有在与精神相关联,才可能具有审美的价值。因此,审美活动永远不能停留在视听感官的层面上,视听的魅力最终要感动心灵,必须实现眼与心、耳与心的贯通。孤立地讲“眼睛的美学”、“耳朵的美学”,将视听感觉与心灵割裂了开来的做法,无疑是不当的。
          较之日常的生理性快感,美感需要暗含着特定的社会价值。以具有高雅象征的所谓“左岸”为例,“左岸”显然不只是一种纯感官的世俗享乐,而是富有了文化的气息,而不仅仅以视像获得快感。人造美女和精装家居,不只是为着满足于简单的感官刺激,更希冀引发心灵的感动。因此,即使是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消费的话,也应当是一种精神消费,而非简单的感官消费,更不能简单地与经济消费划等号。
          三
          提倡“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学者们有一种错误的看法,以为审美体验与日常生活体验之间的界限正在消失,审美因素在向生活领域转移、渗透和扩展;以为美丽的写字楼、现代城家居和时代广场,美丽的时尚生活杂志和怀旧酒吧等等,才是日常生活中审美的环境,才是理想,而破旧的底层生存就是现实,从而把现实与审美的理想对立起来。而知识分子的任务,则是改变现实,创构理想。在此基础上,他们试图有意消解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区别,泛化艺术和审美。
          我们稍加冷静思考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种违背美学常识的见解。改变现实当然也可以看成是大手笔的艺术家,但审美活动主要是在心灵的层面上的一种活动。实际上,审美活动是以总体的日常生活为对象,对其作出正负价值的评判。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奢华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简单地等同。奢华的物质环境有利于创造视听享受的氛围,成为审美享受的基础,但它不是直接的审美活动自身。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却不可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装饰、美容的师爷。
          作为社会中人与世界的一种精神关系,审美活动具有非现实性的特征。审美活动着眼于现实的人生,寻求理想的实现和愿望的达成,从中提升和超越自我。尽管主体精神性的理想是在现实关系中生成的,但它不同于现实活动,是一种理想化、艺术化的活动,与现实活动有一定的距离。这种活动植根于自然生命的深处,以生命意识为基础贯通自然与社会。在这种关系中,人与对象以自然为基础,又在此基础上反映出社会化的情感对整个世界的精神需要。这种关系形式上不涉及功利,但又暗含着功利;它以现实关系为基础,又超越了现实及其约束,走向心灵中理想与自由的境界。审美活动让主体的心灵从现实关系中获得一种超越。与认知不同,审美只是主体对对象的感性风貌的一种浪漫的体验。我们生活在喧嚣的世界里,受着现实生活的各种牵制和打击,为生计而奔波忙碌,过着一种异化的生活。但人生如梦,到头来一切却归为虚无。于是,人生便需要一个理想的境界安顿心灵。
          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只有一个本质,不同层次、不同境界的审美现象共同体现了这个本质,共同实现着审美的目的,而不可能有多元的本质,更不可能一种审美现象有一个本质。审美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只在层次上有别于精英文化,而在审美的质的规定性上,雅、俗之间是一致的,否则就无法统一在美的旗帜下了。高雅艺术和通俗文化之间,只有量的区别。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境界与非审美境界之间,则是截然不同的感受角度,甚至有着质的区别。
          一切对审美对象的感受都肯定会伴随着具有深层意蕴的想象的,任何一种不能调动想象力的对象,都是没有价值可言的。绝对完美无缺的对象,过去、现在、将来永远也不会存在。无论多么完美的广告设计,其价值也不会浅薄地停留在对象本身。文化和日常生活的情景,是可以作为产业来经营的,但审美的价值永远伴随着主体的创造性,而且其个性化的特征也越来越彰显。创新过去是、现在是而且永远是审美活动的题中应有之意。
          美学家们不应该只是日常生活趣味的追随者和注释者,更应该是新的生活趣味和审美趣味的积极倡导者。陶醉于日常的物质生活本身,是美学家作为一个都市人角色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审美的趣味,是美学家作为的一个审美欣赏者角色的权利,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作出冷静的思考并且进行积极地引导,才是美学家们应尽的义务。随波逐流,投人所好,甚至哗众取宠,只是投机家的惯用伎俩,而不是身为美学家的知识分子所应该做的。

        1《论语·先进》。
        2《庄子·养生主》。
        3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41页,第4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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